近日,开封顺河法院通过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2021年4月,张某为李某、周某承包的工地供应混凝土。经核算李、周二人共欠付货款8.3万元。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张某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周某支付张某货款8.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周某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四查”,发现周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5万元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其冻结、扣划。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身处重庆,往返费时费力,执行法官决定借助电话协商微信协调的调解方式,近日某天下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协商付款事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归还该笔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