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开封顺河法院的工作人员,今天是来执行你与张某相邻通行纠纷一案的”,9月初的某日下午,气温骤降,冰冷的雨滴不断打在屋瓦上,开封顺河法院的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局干警们就王某与张某相邻通行纠纷一案开展执行工作。
2013年,原告王某被安置建房居住,在房屋右侧有一条必经通道供自家通行,2019年4月,被告张某以王某父亲2015年修猪栏时占用了其地基为由,将王某进出的唯一通道用水泥浆砖隔断,阻断了原告的通行,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张某不肯拆除围墙,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本院判决被告张某自行拆除其砌在原告王某通道上的砖墙。
因被告张某未按时拆除砖墙,顺河法院干警们来到现场进行执行,法官带头搬起砖墙上的砖头,执行干警们也纷纷卷起袖子,三下五除二拆除了挡在道路上的砖墙,恢复了道路的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