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不可取 强制拘传促和解

时间:2023-8-18 作者:编辑

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将王某某拘传至法院。

张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王某某希望法院给予时间让自己私下与申请人联系沟通,过了一段时间并没有任何结果,执行法官送达开庭传票,到了规定时间王某某不但未到庭,多种方式联系也不予回应。鉴于王某某的态度和行为,执行法官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局。到了法院,王某某辩称款项用途不是自己用,但执行依据已确认被执行人个人借款,辩解苍白无力。进入羁押室后,王某某万分后悔躲避执行的行为,表示将积极筹措款项,在筹措了30000元现金后,向执行法官表达了分期履行的想法。

当执行法官拨通申请人张某某的电话后,张某某一口回绝:从诉讼到执行,我已经给过他很多次机会,他屡次失信,我不相信他。挂断电话后,执行法官严肃批评了王某某的失信行为,建议其找一个有实力的担保人,重拾申请人的信任。王某某与家属联系,不久其家属赶来,表示愿意为王某某担保,并承诺从下个月起,每月还款10000元直至还清。执行法官再次拨通张某某的电话,告知了执行的最新进展,经过耐心沟通,张某某表示同意和解方案。至此,案件取得实质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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