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腾房

时间:2023-6-24 作者:编辑

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某厂房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了涉案厂区的腾退清场。

2021年8月,开封某科技公司与某环境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该科技公司所属的位于开封市某示范区5号厂房租赁给该环境公司使用,约定租赁面积为1200平方米,租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租期届满后该环境公司始终未搬离,且拖欠租金23万余元,故开封某科技公司向顺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环境公司迁离涉案厂区,支付房屋占用费。

2023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多次催促其尽快将厂房返还申请人,同时张贴搬迁公告,但因双方纠纷较深,被执行人迟迟未搬离。考虑到如不及时清退返还势将给申请人造成更大损失,执行法官遂决定对涉案厂房实施强制腾退。

涉案现场,执行法官向邀请两位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工作。在公证处和公安局的监督下,执行干警按照现场状况各自分工,迅速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同时运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全程视频采集固定。因厂房和办公楼面积较大且荒废已久,内部物品零散繁多又异常杂乱,执行法官现场调度搬运人员进行协助,并制作执行笔录,对需要查封的货物逐个贴上封条,整个清退现场有条不紊。经过2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成功将腾空的涉案厂房交付给申请人,现场办理书面交接手续,至此,强制腾退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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