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仅用3天时间,即高效执结一起经济扶助案件,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某原系夫妻,于2021年11月协议离婚。因王某某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离婚协议约定由李某某每月给付王某某经济帮助1200元。但从2022年6月起,李某某未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给付王某某经济帮助费的义务。2023年4月,王某某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及时展开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某系某企业的退休工人,现居住生活在开封本地,具有履行能力。承办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及其亲友沟通,通过多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以亲情感化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于2023年清明节前当即履行了从去年6月起至2022年底的经济帮助费共8400元的义务。被执行人表示,今后会按约履行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本案仅用3天时间,就快速执结,得到了申请人王某某及亲属的好评,当她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8400元时,感激的说:“这样的小事,没想到法院的法官能高度重视,并快速执行到位,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