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将一面印有“倾心为民,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对其锲而不舍、倾力执行的精神进行了称赞,并对其高效执结案件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恋爱期间, 王某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孙某某借款,并向孙某某出具借条两份,借条载明的借款金额合计8万元。后双方因上述债务发生纠纷,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王某某欠孙某某借款8万元,王某某自2021年4月起每月归还孙某某5000元。但王某某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孙某某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成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某欠孙某某8万元,由王某某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孙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查询了其名下银行、房产、车辆等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尽快帮助孙某某追回欠款,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希望与王某某取得联系,但王某某一直躲避,不愿主动履行债务。在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时,孙某某向执行干警表示王某某尚有一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执行干警接到财产线索后立即前往房产所在地街道核实情况,确认该房产为王某某单独所有。王某某知道干警要拍卖自己的房产,立即答应筹借款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