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巧用电话、微信沟通方式开展线上执行,最终使得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支付了赵某28000元劳务费。
赵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顺河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支付赵某劳务费28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未按期支付费用,赵某向法院强制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受疫情形势影响,加之王某是外地人,外出调查和执行多有不便。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与王某进行沟通,在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后,王某最终被执行法官的执着、敬业精神打动,并承诺会尽快履行义务。
5月13日,王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28000元劳务费支付给了赵某的女儿。在向赵某的女儿核实完情况后,执行法官将本案进行了结案处理。